
瑞安要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因工地务工受伤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多方沟通协调,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分歧,让受伤务工人员顺利拿到赔偿款。
务工意外受伤 索赔遭遇推诿
农民工代某经小包工头苏某介绍,前往一处工地从事劳务工作,该工地的大部分工程项目由大包工头董某承包。在日常施工过程中,代某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作业,却不幸在施工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脸部受到严重损伤。事故发生后,代某被及时送往医院治疗,期间花费了大量医疗费用,且因脸部伤残影响了正常生活与后续工作,身心均承受着巨大痛苦。
经专业机构鉴定,代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后续还需进行康复治疗。面对高额的医疗开支和未来的生活保障问题,代某多次向董某、苏某二人提出赔偿要求,希望二人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与身心伤害。然而,董某与苏某却相互推卸责任,董某认为代某是苏某直接雇佣的工作人员,赔偿责任应由苏某承担;苏某则主张自己只是中间人,工程由董某总承包,董某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双方就责任划分和赔偿数额争执不休,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代某的维权之路陷入困境。
法庭受理案件 法官释法明理
多次协商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代某无奈向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董某、苏某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相关费用。苏塘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仔细核查案件证据材料,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双方责任关系以及代某的伤残情况、实际损失等关键信息,精准厘清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
考虑到此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且双方矛盾较为尖锐,若直接判决不仅可能激化矛盾,还会延长维权周期,不利于务工人员及时拿到赔偿款。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法官先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采取“面对面”讲理、“背靠背”释法的方式,向董某、苏某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二人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指出相互推诿责任的行为不仅违背法律规定,也有违公序良俗。
同时,针对二人对赔偿数额的争议,结合代某的伤残等级、实际医疗支出、误工时长等情况,细致核算合理赔偿金额,逐一解答双方的疑问,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看待纠纷。在法官的耐心劝导和法理阐释下,董某和苏某逐渐认识到自身应承担的责任,态度从最初的强硬对抗转变为平和协商。
达成调解协议 矛盾圆满化解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调解、悉心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分歧,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大包工头董某向代某支付赔偿金12万元,小包工头苏某向代某支付赔偿金5万元,共计17万元赔偿款,用于弥补代某因受伤产生的各项损失。双方当事人当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对调解结果均表示认可,这起僵持许久的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