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安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在自愿平等原则下促成双方和解。
当事人廖某与陈某于2022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感情破裂,双方不愿继续共同生活。2026年3月6日,陈某向从江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廖某表示不同意,矛盾一度激化。为防止事态升级,陈某向镇综治中心申请调解。中心接案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联合多部门成立专项调解小组,明确分工,迅速梳理矛盾焦点及双方诉求,告知调解原则与流程,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调解中,工作人员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一方面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与双方谈心,疏导对立情绪;另一方面组织“面对面”调解,司法所依据《民法典》释明离婚法律后果及合法途径,派出所结合案例强调非理性处理的法律风险,并融入当地苗族民俗劝导双方好聚好散。经多轮耐心协调,双方逐渐消除隔阂。2026年4月2日,在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联动组织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纠纷得以彻底化解。